宰相守令合宙
十三卷。明吴伯与撰。伯与字福生,宣城(今属安徽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)进士。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。该书本为记叙历代宰相守令等大臣事迹,然此本十三卷已失守令之内容。书中所采材料,大多来自史传,亦间录稗史,而于史传之文,随意删削,往往失其大而志其小,体例不当。有时又于历代宰相制度失考,而录本非宰相官入内。史料价值不大。
十三卷。明吴伯与撰。伯与字福生,宣城(今属安徽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)进士。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。该书本为记叙历代宰相守令等大臣事迹,然此本十三卷已失守令之内容。书中所采材料,大多来自史传,亦间录稗史,而于史传之文,随意删削,往往失其大而志其小,体例不当。有时又于历代宰相制度失考,而录本非宰相官入内。史料价值不大。
四卷。宋林逋(967-1028)撰。林逋,字君复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少孤力学,恬淡好古,隐居西湖狐山二十年,终身不仕,所居植梅蓄鹤。世称其“梅妻鹤子”。死后赐号和靖先生。其诗如其为人,风格淡远,多
一卷。不著编人。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(1636年、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)五月至崇德六年(1611)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,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。
四卷。明吴俨(?-1519)撰。吴俨字克温,江苏宜兴人,生年不详。登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士,历侍讲学士,刘瑾知其家富有,啗以美官,吴俨峻拒之,遂被罢职,刘瑾被诛,复职,累官至南京礼部尚书,谥号文
五卷。清代王复礼撰。王复礼见《家礼辨定》条。此书编撰宗旨是维护王守仁学说,调停朱、陆二派之争。全书分以下几部分内容,第一卷为《朱子晚年定论》,第二卷为《陆子定论》、第三卷为《王子定论》,第四卷摘录诸家
二卷。明李本固(约1589年前后在世)撰。明神宗时有两个李本固。其中一个为临清人,万历壬辰进士。本书作者李本固,字叔茂,汝宁(今河南汝南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官至大理寺卿,以言事罢归。李本固罢归后,郡守
六卷。清于琳撰。于琳字员瑕,号甘山,平湖人。明天启时诸生。此书因循旧说,依文训释,基本上没有发明。末尾列有三十三个图,也都是抄袭旧图而对其稍稍作了改变。其中于琳自己作的,如在天成象图,以日星霞露虹左列
二十四卷。清谢若潮撰。谢若潮字慕韩,福建龙岩人。光绪丁丑(1877)进士,官至知府。此书第一至第九卷解上下经,第十至第十二卷解上下系辞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、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卷为原筮、原象、原卦、原图书及
十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作于武德九年(626),贞观四年(630)重修。古本作三卷,共三十篇。卷首有自序及十门括例,初卷有十二篇,中卷有四篇,下
十卷。清陆繁弨(?-1700年)撰,吴自高注。陆繁弨,字拒石,号儇湖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,生年不详。吴自高字若山,安徽桐城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官翰林院侍诏。陆繁弨工骈文,在陈维崧、吴绮皆已下世后,自许
①八卷,续增一卷。清张其维撰。张其维,字德隅,山西蒲县人,举人,官嘉鱼知县。康熙十年(1671)县令李元震修嘉鱼县志,以前诸志,皆较略于李志。张其维莅任六年,奉修邑志之令,搜罗旧志,延李懋泗等人依据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