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卷。明顾谅(生卒年不详)撰。谅字希武,上虞(今浙江省上虞县)人,西村乃其别号,洪武中以荐为无锡县教谕。该书所录,皆关于修省之论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谓其“大旨醇正,词亦平近易晓,然持论未免稍迂”。此书一
十二卷。唐杜甫撰,清边连宝(约1729年前后在世)集注。边连宝字肇畛(一作赵珍),号随园。河北任丘人。本书为杜诗注解,共十二卷。卷一至卷九为五言绝句,卷十至卷十二为七言绝句。本书对所选杜诗都逐一作了注
十种,十一卷。清末民国罗振玉(详见《云窗丛刻》)编。丛书所收为金石目录著作。金石学研究,始于宋代,当时多为据古代遗文,证经考史。近二百年,文物出土日多,金石学日见兴盛。此丛书收入刘鹗所藏甲骨,历代遗留
清皂保(生卒年均不详)著。皂保字荫芳,姓伊尔根觉罗氏,热河驻防满洲人。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。《天然如意斋诗存》收诗二百首,其中不乏关乎政事、史实之作。譬如,皂保曾奉使蒙古王宫,册封朝鲜,又曾任吉林将军,
三十八卷。清吴隆元撰。吴隆元号易斋,归安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进士,官至太常寺少卿。其书前后没有序跋,末尾缺《杂卦传》,其中也多缺文缺卷,涂乙又多。或注“未定本”字,或注“非先生手授本”字,因此
为元朝法令文书汇编《大元通制》的条格部分。《大元通制》颁行于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分四个部分:一、诏制,九十四条;二、条格,一千一百五十一条;三、断例,七百一十七条;四、别类,五百七十七条。全书已
一卷。不著撰人。约为嘉约翰口述之书。卷首有图说,其次为正文,包括审症等五十三条。内容包括眼科内外各症。为论述西医眼科之学说的最早译本。有博济医局本。
二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宋洪炎(约1108年前后在世)撰。洪炎,字玉父,南昌(今江西南昌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元祐末(1093)进士,官至著作秘书少监。炎与兄朋、刍、弟羽号曰“四洪”,皆黄庭坚之甥,受诗法于
见《汇苑详注》。
三卷。明黄洪宪编。黄洗宪,生平详见《朝鲜国纪》(辞目)。此书抄宋陈骙《文则》、李耆卿《文章精义》、明何良俊《论文》、王世贞《艺苑卮言》、吴纳《文章辨体》五家之言,共为一书。据首有其四世从孙黄经序称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