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二二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昌言

昌言

汉仲长统(179-220)撰。长统字公理,山阳高平(今山东省邹县西南)人。长统敢直言,不拘小节,时人称为“狂生”。州郡召用,皆称疾不就,后任尚书郎参曹操军事。《昌言》又名《仲长子昌言》,“昌”即“当”义,“昌言”即“当言”之义。据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载,此书“凡三十四篇,十余万言”;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为十二卷,《录》一卷,列于儒家类;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为十卷,列于儒家类;《宋史·艺文志》著录为二卷,仍列于儒家类。此书大部分内容已逐渐佚失,本书之内容仅具原来十分之二三。该书《论天道》篇对当时流行的谶纬迷信及天人感应等观念进行了有力的批判。他明确提出了“人事为本,天道为末”的观点,认为所谓天道无非是星辰运行,四时代序,“所贵乎用天之道者,则指星辰以授民事,顺四时而兴功业”,而吉凶妖祥,则实不足取。该书《理乱篇》提出了“存亡以之迭代,治乱从此周复,天道常然之大数”的观点,他把封建王朝的兴亡过程分为“伪假天威”、天下已定,“贵有常家,尊在一人”、昏君信任奸邪,终致亡国的三个阶段。他提出了关于封建国家兴亡治乱的深刻见解,同时又带有循环论之局限性。在政治方面,仲长统提出了变法的观点,主张实行“中和之政”,以德教为本,以刑罚为辅。在人生方面,仲长统既对现实不满,又苦于寻不到出路,故表现出对庄子思想的向往,幻想“乐志”,以求超脱,提出所谓“逍遥一世之上,永保性命之期”及“六合之内,恣心所欲”的人生主张,对魏晋清谈有一定影响。《昌言》中之《理乱》、《损益》、《法诫》三篇残文,存于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中;唐魏徵《群书治要》节引《昌言》九段,分属于《道教》、《寿考》、《君臣》诸篇;后魏贾思勰《齐民要术》中亦有几处引文。明清时期始有辑本。明叶绍泰辑一卷本,收入《增订汉魏六朝别解》中;清马国翰拾补散佚,辑为二卷,刊入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中;严可均辑本二卷,收《全后汉文》中;《丛书集成初编》所录为明胡维新所辑之一卷本,书名为《仲长统论》。另外,还有清嘉庆中所刻《四录堂类集》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代地理小记

    一卷。王国维撰。王国维事迹见前条。《三代地理小记》一书共有十篇文章:(1)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。据《荀子·成相篇》、《左传》襄九年、定九年传、《竹书纪年》及《水经注》、《尚书》正义引《世本》,来解释《尚

  • 密斋笔记

    五卷,续记一卷。南宋谢采伯(生卒年不详)撰。谢采伯字元若,台州临海(今属浙江)人。宰相谢深甫之子,宋理宗谢皇后之伯叔。嘉泰二年(1202)进士及第。历知广德军、湖州知州、大理寺丞、大理寺正等。平生喜好

  • 新书

    见《心书》。

  • 余清堂稿

    三十二卷。明汪镗(约1561前后在世)撰。汪镗,字振宗,号远峰,鄞县(今属浙江绍兴市)人,嘉靖二十六年丁未(1547年)进士,累官礼部尚书,兼翰林院大学士。著有《余清堂稿》。是集为汪镗诗文集。凡三十二

  • 音切谱

    二十卷。清李元撰。李元(?-1816)字太初,号浑斋,京山(今湖北京山县)人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年)举人。尚著《声韵谱》、《春秋郡国考》、《五礼撮要》、《易学集解》等,所著仅《音切谱》、《声韵谱》

  • 兰晖堂集

    四卷。明屠应埈(约1535年前后在世)撰。屠应埈,字文升,号渐山。浙江平湖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刑部尚书屠勋之子。嘉靖三十五年(1556)进士。由郎中改翰林,官至左春坊左谕德。其事迹具附戴《明史·文苑传》王

  • 看易凡例图说

    一卷。明龙子昂撰。子昂为江西泰和人,嘉靖十九年(1540)举人,曾任知县。该书本不标书名,前列读《易》凡例共三十二条;后列图说,解释河图、洛书及朱子《本义》九图象数之理。疑为某书的首卷,并非完本单册。

  • 武宁县志

    ①十卷,清冯其世修,汪克淑等纂。冯其世,字际生,湖北云梦人,恩贡出身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署任武宁知县。康熙初年,冯其世从事续修县志,至康熙五年(1666)书成付梓。卷一曰建置、沿革,卷二曰县署,卷

  • 榕村集

    四十卷。清李光地(1642-1718)撰。作者生平详见《周易通论》(辞条)。是集为乾隆元年(1736年)其孙李清植所校刊,其门人李绂为序。惟诗下注自选字,则余皆清植排纂。凡《观澜录》一卷,《经书笔记》

  • 增修欧氏几何

    五卷,附四卷。清曹汝英(生卒年不详)撰。曹汝英,字粲三,广东番禺(今番禹)人。著有《直方大斋数学上编》十四卷(1903),《直方大斋数学上编附卷》二卷(1904),《直方大斋数学中编》四卷(190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