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。清刘鑫耀撰。刘鑫耀字楚金,湖南湘潭人,生卒年不详。本书以《尚书大传》为伏生口授,其中多三代礼,后儒无类次之者,所以刘氏依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“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”五礼之目,以及《尚书·尧典》修
见“曲韵骊珠”。
二卷。明吴应箕撰。吴应箕(1594-1645),字次尾,贵池(今属安徽省)人,崇祯贡生。清兵破南京,参加抗清军事活动,被执,不屈死。著有《楼山堂集》、《读书止观录》。此记记留都琐事,大都记戍午、甲子两
见《三遂平妖传》。
十八卷。清明亮(1736-1822)等奉敕修。明亮,富察氏,满洲镶黄旗人。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,官至武英殿大学士,加太子太保。是书于嘉庆十四年(1809)纂辑完成,首列凡例十八条,以下分直隶、江苏、
一卷。清纪磊撰。此书以朱彝尊《经义考》中内容为线索,对汉代诸儒及其易学著作全部收入。魏晋以后,凡见于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、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、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者,则全部收入,其它一概不录。此书目的在于
八卷。清刘沅(详见《易经恒解》)撰。该书是作者家居教徒时所作,大体上按《春秋》的文章进行推衍发挥,无所考证,只按自己对经文的理解,进行引申贯通。而所论大多平易近理,与凭私臆说者不同。该书有清同治十一年
一卷。清毕华珍撰。华珍字子载,江苏太仓人。此书卷言造律之原,以为先有七音,后有十二律,五声二变具于人声。此说与经传不合。其以《周礼》圜钟为应钟,函钟为仲吕,而以旧说为非。又谓字谱工尺七字即五声二变,此
不分卷。清刘岳云撰。刘岳云,见《光绪会计表》条。是书前有戴鸣慈序。第一册载官票局官银钱号,第二册载商税、厘捐,并分子目为厘捐原起、整顿厘捐、里下河厘捐、盐厘、米厘、布棉税厘、洋药税厘、土药税厘、续表、
四种四卷。清翁方纲(1733-1818)编、叶志诜(生卒年不详)摹刻。翁方纲字正三,号覃溪、苏斋。直隶大兴(今属北京市)人,乾隆进士,官至内阁学士。工书法,精金石。叶志诜字东阳,汉阳(今湖北省武汉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