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卷。明祝允明(1460-1526)撰。祝允明字希哲,号枝山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。弘治五年(1492)举人。官广东兴宁知县,迁应天府通判。明书法家、文学家。与唐寅、文征明、徐祯卿并称“吴中四子”。
见《道德经论兵要义》。
一卷。清张佩兰(生卒年不详)撰。佩兰,字芯仙,一字韵香,江西余干人。夫妇均工诗,为俞樾弟子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樾年已八十有四,佩兰以七律四首为礼物,乞求受业门下,其第三首云:“求师念切到苏州,敢
二卷。清王建常撰。建常著有《书经要义》。是书前有王钺序,称其穷究四书,今所传者只《大学》二卷。是书大旨依《朱子章句》,首列经文,次为朱注,低一格,次为口义,次为辑说。口义者,建常以己意绎注意,期于详尽
八卷,明马协修,吴瑞登纂。马协,字寅所,陕西同州人,举人,曾任辰州府知府。吴瑞登,字云卿,江苏武进人,曾任辰州通判。《辰州府志》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刻本,共八卷。无凡例,卷端仅钱春、吴瑞登两序以
六种,三十一卷,附录四卷。清莫与俦、莫友芝撰,莫绳孙编。莫与俦字犹人,又字杰夫,贵州独山人。嘉庆年间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后改选遵义府学教授,从学者甚重。莫友芝为莫与俦之子,其生平详见《唐写本说文解字
一卷。明唐枢(1497-1574)撰。枢字惟镇,一字惟中,号子一,别号一庵。归安人(今浙江吴兴)人。嘉靖五年(1526)进士,任刑部主事。因上书为李福达事争辩,被贬为民。隆庆初复官,因为年老加秩归养。
八卷。旧本题明袁黄(1533-1606)编。袁黄字了凡,江苏吴江人。万历十四年(1586)进士。迁兵部主事。著有《皇都水利》。是编取《文选》中之近于举业者,摘拾成书。其中有全部删节者、也有节取数段者。
二卷。明周宗建撰。宗建字季侯,吴江(今属江苏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,巡按湖广,为魏忠贤所害。崇祯初年追赠太仆寺卿,谥忠毅。此书乃其知武康县事时与诸生讲论的记录。宗
一卷。明马荩臣撰。马荩臣,生卒年不详。《吴越世家疑辨》一书是针对欧阳修编著的《新五代史》中《吴越世家》而作。欧阳修在《吴越世家》中极言钱王奢侈暴敛之事,有人对此存有疑问,马荩原即历考《通鉴》纲目及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