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时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监之下属官职,计2名。其职责是管理药物。
指由六经的生理、病理特点所规定的治疗用药禁忌,如太阳禁下之太早,阳明禁发汗、利小便、少阳禁汗、下、利小便,三阴“非胃实,不当下”等,见《脾胃论》卷上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即草豆蔻,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即串疽。见该条。
①病名。即恶阻。《证治要诀》:“胎前恶阻,俗谓之病儿。”②儿童患病之称。
又名髀骨。俗称大腿骨。即股骨。《医宗金鉴·正骨心法要旨》:“大楗骨,一名髀骨,上端如杵,入于髀枢之臼,下端如槌,接于骨。”
见《校注妇人良方》卷十二。即芎汤第一方,见芎汤条。
痰证之一。《不居集》卷十七:“稠痰,饮食衣褥过厚,火蒸津液成痰稠浊,又有火郁于心肺。”宜用海石、瓜蒌、半夏、诃子、杏仁、贝母、五倍子等。参见痰证条。
病名。①肺叶枯萎所致的病证。一作肺萎。有虚热与虚寒之分。《金匮要略·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》:“热在上焦者,因咳为肺痿。肺痿之病,从何得之?师曰:或从汗出,或从呕吐,或从消渴,小便利数,或从便难,又
见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。为玉龙鞭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