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见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。妊娠晚期,胎体渐长,气机失畅所致。症见脚部浮肿,皮肤色苍粗厚,无其它不适,休息后即消失者,一般产后可自愈。若孕后气血虚弱,下元不足,湿气下注而不痛者,宜顺气养血汤(曾鼎
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孩儿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经穴别名。出《循经考穴编》。即大椎。见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续名医类案》卷十八。即子瘄。详该条。
古病名。出《素问·四时刺逆从论》。多由厥阴肝脉积气攻窜所致。《类经》卷十七:“疝在厥阴,其出入上下不常,与狐相类,故曰狐疝风。此非外入之风,乃以肝邪为言也。”参见风疝、狐疝条。
十二经标本之一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足太阳之本,在跟以上五寸中;标在两络命门。命门者,目也。”跟上5寸,指附阳穴。马元台注:“附阳本在外踝上三寸,今曰跟上五寸,则踝下至跟二寸,而踝上有三寸,则当是附阳穴
全舌色红,有两条纵行灰色干燥苔。见于温热病,为内热炽盛,邪结胃腑之象,证见壮热谵语、循衣摸床、神昏撮空等,急用苦寒泄热攻下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见《中药材手册》。为夜明砂之别名,详该条。
比喻脉动极迟缓的危象。《难经·十四难》:“再呼一至,再吸一至,名为无魂,无魂者当死也。”
见《浙江中药手册》。为防己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