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署令
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见《贵州草药》。为雪药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放痧法。详该条。
推拿手法名。又称爪法。用指甲按压穴位。用力较重而刺激面积较小,为开窍解痉的强刺激手法。常用于晕厥、惊风等证。《幼科推拿秘书》:“掐者,用大指甲,将病处掐之。”《厘正按摩要术·立法》:“掐之则生痛,而气
见《修订增补天宝本草》。为杏叶防风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二。即倒产。详该条。
经穴别名,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神门,见该条。
指人体下肢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:“肢胫者,人之管以趋翔也。”
病证名。见《普济方》卷三百五十八。小儿惊风的重证。即咽喉紧、口唇紧、眼梢紧、手脚紧、阴囊紧,为经脉邪实,经气将竭的危象。
是炼的异体字。详炼眉疮条。
方书名。一名《和剂局方》。10卷。宋·太医局编。初刊于1078年以后。本书是宋代太医局所属药局的一种成药处方配本。宋代曾多次增补修订刊行,而书名、卷数也有多次调整。最早曾名《太医局方》。1107年前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