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因食有毒或变质果类而出现中毒症状者。《本草纲目》卷四载有解果菜毒的药物,如麝香、猪骨灰、米醋、童便、甘草、酱汁、酒糟、葛汁、白兔藿、白花藤、杏根等。可参考。参见饮食中毒、中毒条。
病名。《鲍氏验方新编》卷一:“舌上生菌,此恶症也。初起如豆,渐大如菌,疼痛红烂,由心脾热毒所致。”即舌癌。参见舌岩条。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为黑大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、
见《贵州民间方药集》。为铁筷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助道方服药须知条。
煎药法之一。矿物类、介壳类药物,如石膏、代赭石、牡蛎、鳖甲等,因质重难以煎出药味,应打碎先煎,煮沸后约10分钟,再下其他药。此外,麻黄亦须先煎两三沸,掠去水上浮沫,然后下其他药合煎,可避免服后心烦。
见艾卷条。
舌黑烂,频欲自啮。为脏腑热极兼受秽毒重症,杨梅毒疮可见此舌,宜大剂清热解毒泻火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即滋阴八味丸,见该条。
脾肾阳虚,尤以肾阳(命门火)虚,温运失职,水液运行障碍,而泛溢于脏腑与躯体之间成为水肿、痰饮等证。《医宗必读》:“水虽制于脾,实则统于肾,肾本水脏,而元阳寓焉,命门火衰,既不能自制阴寒,又不能温养脾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