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伐肝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因风热毒邪入于手足少阳经而引起的瘰疠。其症多伴发于热毒疮疡的患儿。如头、面和颈部疮疡,则颈部出现瘰疬。轻者略有疼痛,可以自愈。重者局部红、肿、痛、热,并有显著触痛及发热
见司牧安骥集条。
【介绍】:见董炳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十三。指虫扰所致的心痛。《圣济总录》卷第五十六:“论曰,诸虫在人身中,若府藏平调,则自安其所,若藏气虚弱,或因食肥甘过度,致动肠胃间诸虫,其虫往来上攻于心络,则令人心痛。痛
【介绍】:宋代人。生平不详。撰《燕台集》5卷,已佚。
出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。魄,属神经活动中有关本能的感觉和支配动作的功能,亦为五脏精气所化生,古人认为属肺所藏。《灵枢·本神》:“并精而出入者,谓之魄。”精气充足,则体魄健全,感觉灵敏,动作正确。参五脏
①即脂瘤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七十二。详该条。②指生于面部的胶瘤。见《儒门事亲》卷八。详胶瘤条。
丛书名。22卷。清·郑玉坛撰。刊于1796年。本书包括《伤寒杂病心法集解》(附《医方合编》)、《幼科心法集解》、《彤园妇科》、《外科图形脉证》(附《医方便考》)四种。系在《医宗金鉴》编次的基础上,旁采
医学分科名称。唐代眼科尚未独立,包括于耳目口齿科内;宋代始有眼科之设立;元、明、清等均沿袭有眼科。参见九科条及十三科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