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灸法之一种。是将艾炷直接置于穴位上点燃施灸,以使局部皮肤起疱,化脓,故名。施灸时先以甘油或葱、蒜汁涂抹灸处,然后放置艾炷施灸,每炷必须燃尽,除去灰烬,易炷再灸,灸满规定壮数。这种灸法由于热力较强,
①见《民间常用草药汇编》。为大肺筋草之别名。②见《贵阳民间药草》。为血盆草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见博爱心鉴条。
见《云南中草药》。为古钩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。为六棱菊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医学粹精条。
治则之一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病轻而症状较多,可主症、兼症并治;或标病、本病同时夹杂,可标本兼顾,补泻兼施,寒热互用。
指热性病误用烧针、熏、熨、灸等火法导致疾病坏变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太阳病中风,以火劫发汗,邪风被火热,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,两阳相熏灼,其身发黄。”
病证名。①见《幼幼集成》卷六。痘疮后余毒,舌上生疮,赤者谓之赤口疮。此热在心脾二经,内服洗心散,外用阴阳散(川黄连、黑炮姜研粉)敷之②见《脉因证治》卷下。系指患口疮之色赤紫者。多由血热或胃火上薰所致。
外治法之一。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,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,使脓液流出,以代刀针的方法。眼科亦用以“治残风溃弦疮烂,湿热久不愈者”(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),或胬肉攀睛割治后,“头处用火烙之,使其不再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