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疗立法,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。出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。故对于气血不足,机能衰退的虚证,不宜用泻法或攻法,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。
见《山东中药》。为拳参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即虎刺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汇言》。为石蕊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臂痛上连肩胛的痹症。《金匮翼·痹症统论》:“臂痹者,臂痛连及筋骨,上支肩胛,举动难支,由血弱而风中之也。”治用十味剉散,或桑枝切片、炒香,水煎服。
精、血、津、液等各种体液的通称,因均属阴分,故名。
①见《中药材手册》。为刘寄奴之别名。②见《江西草药》。为鹿茸草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疮疹蕴热积毒,余毒上攻,惊惕狂躁不宁,口齿烦躁,或咽干口舌生疮。宜清热化毒,用五福化毒丹。
医学全书。23卷。朝鲜·许浚等撰于1611年。作者选摘我国明以前医籍予以分类编纂而成。全书分为内景篇、外形篇、杂病篇、汤液篇、针灸篇五类,各类均详分细目,记述了多种病证的症候、病因和治法等内容。其中的
【生卒】:十四世纪【介绍】:明代道士兼医家。江西赣县人。幼年出家,在祥符宫当道士,通医药。洪武二十年(1387年)受召于朱元璋,号高尚。永乐年间(1403~1424年)随皇帝到北京。仁宗时,号“长寿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