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指月经不调。清·潘蔚《女科要略》:“若经血之来,前后多少,有无不一,谓之不调,不调则为失信矣。”
耗散的元气。《灵枢·终始》:“散气可收,聚气可布。”
①火指肝火,与木火刑金同义。见该条。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,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,引起喘咳痰血;热邪炽盛,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,可出现高热,呼吸急促,鼻翼煽动,甚或咳血、咯血等症。
病证名。出《银海精微》。多由肝热,阴虚火炎,肝虚血少引起。谓妇女每至月经时眼感涩痛,或曾患眼疾,如赤痛生翳等,至经期则复发或加重。由肝热所致者,宜清肝泻热,用龙胆泻汤加减;由阴虚火炎所致者,宜滋阴降火
同肺失清肃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三。即蠹疽。见该条。
见《奇效良方》。即黑靥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疟疾之一。出《金匮要略·疟病脉证并治》。牡系牝字之讹,详牝疟条。
【介绍】:见夏云集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小儿瘰疬之由胎毒引起者。妊母素多恼怒,或气郁化火,或肝脾血虚有热,致儿禀受肝胆二经之热,生下后,于肝胆二经循行部位的耳前颈项间生核累累如珠。如发寒热者,先用小柴胡汤加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