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因食物中混有毛发,误食而哽于咽喉,吐之不出,咽之不入。宜急取出之。参见哽喉条。
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又称吐清水。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马鞭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足的别称。见《灵枢·经脉》。
反治法之一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①指温热药治寒证,反佐以寒而发挥作用。例如阴寒证格热于外,服温热药常见格拒吐出,佐以少量寒药或热药凉服则不呕吐。《素问注证发微》:“热以治寒,而佐以寒药,乃热因寒用
白苔为主,舌尖灰苔而舌根黄苔的舌象。为湿热之候,如舌根黄而苔腻,目黄,小便黄,宜用茵陈蒿汤加减治疗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治法之一。治疗下焦湿热所致淋证的方法。症见少腹急满,小便深赤,溺时涩痛,淋沥不畅或癃闭不通等。常用方药有八正散、石苇散,及瞿麦、篇蓄、滑石、木通、车前草、石韦、茯苓、海金砂等。
【介绍】:见徐大椿条。
见《本经逢原》。为葎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刺法名。又称五脏刺。《灵枢·官针》:“凡刺有五,以应五脏。”以其针刺深浅部位不同,分别适应五脏有关的病变。计有半刺、豹文刺、关刺、合谷刺、输刺等五种。详各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