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中医方药学》。为五谷虫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图鉴》。为西番莲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易惊善恐或因惊致恐之意。出《金匮要略·奔豚气病脉证治》。《金匮要略心典》:“惊怖即惊恐,盖病从惊得,而惊气即为病气也。”详惊、善恐条。
《类证治裁》卷八方。大黄、黄芩、芒硝(后下)各五钱,炙甘草三钱,乌贼骨二枚,炙皂角一两半。水煎服。十日后再服,瘕即下。治蛇瘕,食饮误中虺毒,成形长而痛者。
见《圣济总录》。即灯心草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汇言》。为野料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即阳气欲绝之汗多证。《医略六书·杂病证治》:“亡阳汗者,……每每病笃虚极之人,多有头面汗淋,口鼻俱冷,而手足青色,气促不止者,急宜温补以追欲绝之阳。”参亡阳条。
见《广西中药志》。为杠板归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草药手册》。为隔山香之别名,详该条。
练功方法之一。出《易筋经》。取弓箭步,弯腰向前,两手撑地,昂头前视,胸向前俯,如虎扑食。《易筋经》:“膀背十指用力,两足蹲开,前跪后直,十指拄地,腰平头昂,胸向前探,鼻息调匀,左右同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