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尔邦勒空
藏语音译,意为“诉讼公断机关”,亦称地方法院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。设于拉萨。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设法官2名,均为五品俗官。下有秘书、捕快及打手等人员。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、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,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。历来腐败黑暗,办理案件时,贪污受贿,刑讯逼供,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、抽签、赌咒、捞滚油锅等“神判”方式裁决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诉讼公断机关”,亦称地方法院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。设于拉萨。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设法官2名,均为五品俗官。下有秘书、捕快及打手等人员。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、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,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。历来腐败黑暗,办理案件时,贪污受贿,刑讯逼供,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、抽签、赌咒、捞滚油锅等“神判”方式裁决。
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。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设卫,二十八年筑城。城墙周长约10里,四墙正中开门,并筑有翁城。今城墙残断不全,最高处约5米。解放前在遗址西门内外挖掘出两块方砖,上面刻有“洪武二十八
朝鲜语音译。旧时※“契”组织的一种,即农务契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今已不存在。多在插秧和锄草季节组织,以一个部落为单位,参加者均为男丁,有威望和力量者担任初首(亦称领首、座上、领座,即指挥者)和都监(初
指藏传佛教(喇嘛教)格鲁派(黄教)四大活佛驻锡的拉萨四大寺院。即功德林(济咙活佛驻场)、丹吉林(第穆活佛驻场),策墨林(策墨林活佛驻场)、锡德林(一说为策觉林,热振活佛驻场)。清册封此四寺之大活佛为“
彝语音译。意为“谚语”。彝族人民在千百年中,总结生产和生活实践经验,得出一些公认的道理,成为社会舆论所依据的准则。内容以自然界的万物及人类自身,比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理。如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,它形成
见“好儿趁”(937页)。
清代通蒙古地区驿道。自京师北行370里至宣化驿,120里至怀安县驿,60里至高山站,60里至聚乐堡驿,60里至大同县站,60里至高山站,60里至左云站,60里至右玉县站,20里至杀虎口站,100里至和
即“波路”(1516页)。
卫拉特蒙古进藏布施活动。乾隆十二年(1747),准噶尔部长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为替噶尔丹策零超度亡灵,派遣宰桑巴雅斯瑚朗、玛木特偕喇嘛绥绷格隆、鄂木扎特格隆、巴罕绥绷格隆等300人,携骆驼2000余峰,
藏传佛教寺院。在青海玛沁县。初名“扎西功德林”(吉祥广安寺),后改名“甘丹扎西迥尼”(具善吉祥源地),又称“嘉祥寺”。青海黄河沿岸最著名之格鲁派寺院。为色拉寺属寺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,由在色拉寺
见“盛逻皮”(203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