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司计议
官名。元代置,为宣抚使属员。参见“宣抚使”(1746页)。
官名。元代置,为宣抚使属员。参见“宣抚使”(1746页)。
见“敌烈部”(1882页)。
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。一对。内箭为雄,外箭为雌。皇帝行幸时使用。车驾还宫时,閤门使执雄箭,勘箭官执雌箭,比较相合,而后方允入宫,详见“勘箭仪”(1984页)。
即“盛京将军”(2033页)。
即“里布加布”(1081页)。
藏语音译,意“糌粑事务局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糌粑的机关。设五品僧俗官员各1人,管家2人,任期3年。专司拉萨传召法会期间向大小僧团发放实物代金或糌粑,并办理政府典礼时所需之油炸糕点。
清代蒙古阿拉特(平民)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。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,货币流通后,渐改为货币租。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,换取货币,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。19世纪以后,随着蒙古地区招垦
即“库合真”(1109页)。
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现在,此俗已消失。据朝鲜李朝洪锡谟《东国岁时记》上元条记载,夏历正月第一个“卯日为兔日。缫绵丝谓之兔丝,佩而禳灾”。俗以为用“绵丝”纺线织出的布做衣服,可使人
9—818唐朝相臣。字允元。河南洛阳人。先世鲜卑于氏。始以荫补千牛,迁华阴尉。后以栎阳主簿摄监察御史,充入蕃使判官。迁司门员外郎、兼侍御史,为吐蕃计会使,时称其有出疆专对之能。历长安县令、驾部郎中。德
即“伊陵尸逐就单于”(81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