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语音译,意为“审计局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,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。设僧俗官员主管。
藏传佛教寺院。在青海同德县。清乾隆三十年(1765),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,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。设有显宗学院,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,属色拉寺系统。四十四年(1779),
书名。藏文名《朱西塔吉德》。蒙古医学著作。清末内蒙古医师龙日格丹达尔用藏文写成。手抄本。内容为对藏医大师玉妥·云丹贡布(729~853)整理的《四部医典》巨著所作的注解,于医典的原义,疏通解释,颇为明
行政区划名。清置。北宋改诚州置靖州,治所在永平县(今湖南靖县)。元改为路。明改为府,后复为州。清康熙三年(1664),以直隶州属湖南。雍正五年(1727),割天柱隶贵州黎平。州领县3:会同、通道、绥宁
元代长跑竞赛。详见“贵由赤竞走”(1655页)。
参见“德昂族”(2520页)。
1247—1327元代大臣。初名秃忽思。字明甫。契丹族。为中书令※耶律楚材孙,※耶律铸子。自幼随父受业燕京(今北京),天资聪慧,九岁能诗。一生所著诗文颇多,连同随军纪行,集为《愫轩集》30卷,今不见传
契丹语,意“万岁”。辽道宗清宁四年(宋仁宗嘉祐三年,1058),奉使契丹的宋吏王易于《燕北录》中记:“治夔离,汉语万岁也。”为番汉臣僚见皇帝、太后时齐呼之语。
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明洪武七年(1374)置。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,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,复长官司,隶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归附,仍授原职。雍正(1723—1735)年间,
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。由清政府直接委派。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,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。地位虽在土官之下,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