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—176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。又译木萨。吐鲁番人。札萨克郡王※额敏和卓次子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、霍集占,奉父命割麦济军食,叙功封公品级,理喀什噶尔(今喀什)阿奇
即高句骊第二世王“类利”(《魏书》言其为闾达之子,高句骊第三世王) (1762页)。
见“甫里河卫”(1048页)。
①北周以敦煌县改名。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西。隋大业初改名敦煌县。 ②隋开皇十九年(599)置,治所在今宁夏中宁县东鸣沙州,并为环州治所。武德二年(619),于此县置西会州,贞观六年(632),更置环州,
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。534—537年,凡2年。
西夏职官下品封号。西夏语音“玉你合”。西夏文《官阶封号表》中下有威取、特宣、皆丰、最口、度苗、功仰、臣悲、遣顺、功平、艺广、茂导等11种。参见“官阶封号表”(1532页)。
北魏初期一种地方基层治理之制。首从代京平城(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)开始,后推行全国。十六国时,黄河流域豪强多据坞壁自守,聚族而居。北魏初期,被整族迁到京畿,河北地区或留居原地。通过计口授田,仍拥有许多土
见“裴满达”(2448页)。
参见“边务大臣”(655页)。
吐蕃※达布聂西赞普(松赞干布之祖父)时大臣。曾创议并制造升、斗及秤,以称粮油。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。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,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,故藏史称其为※“吐蕃七良臣”之第三位。